应税收入的基本内容主要是什么?
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取得的下列收入为应税收入
(一) 生产、经营、服务收入,是指纳税人的商品(产品)销售收入、劳务服务收入、营业收入、工程价款结算收入、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。
(二)财产转让收入,是指纳税人有偿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收入,包括转让固定资产、有价证券、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。
(三)利息收入,是指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,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。
(四)租赁收入,是指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、包装物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租金收入。
(五)特许权使用费收入,是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、非专利技术、商标权、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。
(六)股息收入,是指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利、红利收入。
(七)其他收入,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、罚款收入(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取得的罚没收入除外)、包装物押金收入、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,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以及其他收入。
简单的说,就是够得上纳税标准的收入!
应税收入是税前收入吗?
应税收入是税前收入。应税收入包括以下几方面: 1、生产、经营、服务收入,指纳税人的商品销售收入、劳务服务收入、营业收入、工程价款结算收入、工业性作业收入; 2、财产转让收入,指纳税人有偿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收入; 3、利息收入,指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; 4、租赁收入,指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、包装物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租金收入; 5、特许权使用费收入,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、非专利技术、商标权、著作权收入; 6、股息收入等;